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和《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非实习学生、非毕业班级。

三、评选截止时间

所有评选工作请于2024325日前完成。

四、评选比例及条件

本次评选工作的名额及条件参见《学生手册》20239月版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名额,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评选工作要坚持五育并举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要主动接受各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嵌入式”监督,严防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严格按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候选人遴选过程要充分结合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全面考察候选人的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情况。同时,根据《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学生激励办法》(见OA 2022116日通知),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可鼓励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参加评奖评优。量化积分方式应参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赞成票数不低于实际到会人数50%(到会人数比例不低于全班人数的90%)。评选结果报学院学工办汇总后,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院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学院学工办严格按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院级两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选。学工办根据班集体建设测评体系对班集体进行测评,总积分达标班集体可自主申报;各学院成立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按照评选比例确定先进班集体的候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各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并由专人将评选结果录入“学生管理系统”,同时完成审核。

(五)材料提交和审核。各学院按照要求,撰写评审报告。报告以***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报告”为题,详述评审流程和评审结果,加盖各学院学工支部公章后报学工处复核。学工处将按规定程序对各学院评审流程、候选人资格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材料提交时间:325日,联系人:朱媛。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院级三好优干和先进班集体名额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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