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实训室安全常规检查与隐患整改
发布时间: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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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训室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实训室使用人或责任人应落实自查制度,逐一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情况;
(二)学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结合各专业方向的实训室危险特性情况,辨识、分析和评估实训室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检查提纲及检查标准,建立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指标体系,组织相关领域的人员实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三)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形成自查报告。
(四)实训中心定期对全院实验室展开巡查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开展学期初、学期末实验室安全全面监督检查;
2.针对不同学科和技术安全门类,定期组织各类专项监督与检查;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相应检查及整治活动;
4.定期对各实验室安全重点部位、隐患多发部位组织监督检查;
5.不定期组织专家组或安全督导人员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二、隐患整改及应用
各种实训室安全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隐患的危害性、发生概率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两类。
(一)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立即全部或者局部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实验室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采用现场告知整改建议,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的方式;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除现场告知责任人外,须通告实训室负责人,责成其协助并督促隐患的整改。
学院排查的每一个安全隐患,都要做好分级、登记与追踪管理,落实责任人和限期整改,建立隐患管理档案。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则须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