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意事项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次数:10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报行平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兵(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网借东人,共间承担还故责任。注意事项主要有:

一、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31日前,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二、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三、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新签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具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四、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偏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官(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如符合政策要求,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高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