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往届毕业生补考的通知(转发)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次数:2358

各分院(部):

根据《关于补考工作的有关规定》(泰职教务[2004]17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于近期组织往届毕业生补考,为做好本次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补考时间定于10月18日—19日。公共基础课将由教务处于1016日、17日组织辅导,专业课程由分院安排辅导。

具体辅导时间和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于考试前一个星期内予以公布

二、补考对象

离校时有未通过课程的往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注:本次统计的为2014届~2018届未毕业的学生,其他往届未毕业的学生如有需要可同时报名。若有统计遗漏或错误,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及时向教务处反应。)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9日截止。

2.报名办法:

请各分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2014-2018届)”,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然后统一填写补考报名表(积欠课程请见表“往届生积欠考试课程-11级至15”),并以分院为单位至财务处缴纳补考费用(100元/科,毕业答辩算一科),不参加补考的毕业生请在“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中注明原因。

提醒:英语应用能力考证、实用英语(1)、(2)、(3)有一门或多门不及格的,统一报考《实用英语综合》即可,补考费用也只算一门。

请各分院报送“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补考报名表、缴费单至教务处,截止日期为109日,并将补考报名表电子稿(试卷考试课程名称请用红体标出)发给朱万飞。

3.非试卷考试专业课程(含毕业答辩)由各分院组织安排,分院保存自主安排积欠补考课程的成绩原件,并于10月24前报送成绩复印件和答辩情况记录表复印件至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朱万飞,15850862680

四、试卷组织

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试科目,请各分院(部)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做好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试卷的出卷工作,并于1015日前报送补考试卷纸质稿(不含答案)至教务科。

教务处

2018年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