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技术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13 浏览次数:1157
为保证机电学院分党校培训质量和效果,使分党校培训班能够顺利开展各项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修养,端正入党动机。
二、 学员应处处起到表率作用,言谈举止文雅,生活节俭,诚实守信,克已奉公。
三、学员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安排,维持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上课笔记,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小组讨论前认真准备,写好发言提纲,积极参加讨论。
四、每次上课或参加活动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机,上课时间无特殊原因不许接听电话。
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特殊情况请假者,须持指导老师批条并征得党校同意(不超过两次)。无故缺席者不予结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结业;考试作弊者不予结业;不交学习小结者不予结业;在党校学习期间,受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结业。
六、学员在学习期间,积极配合院党校、分党校的工作,自觉听从值班教师和小组长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学习等任务。
七、学员需带头做好宿舍卫生,凡经院、系宿舍卫生检查被定为不合格宿舍的学员也不能按期结业,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将取消资格、终止考察。
八、学员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期上交思想汇报,完成党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电技术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