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计划制订和审定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06-10 浏览次数:1126

 

为加强对教学计划的管理,规范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审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市场需求

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行业、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紧密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努力使教学计划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要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体现瞄准岗位设课程的要求。同一专业不同生源,教学计划应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订教学计划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贯彻产学结合思想

产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和产学研合作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6、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各专业应从本系、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

二、制定和审订教学计划的基本程序

1、教务处提出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意见,并向各系(部)下达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的任务。

2、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各系(部)组织相关教研室着手开展工作。

3、各系(部)按照就业导向原则开展市场调研,着重就市场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需求进行充分调研。

4、在对市场调研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教研室集体讨论和研究的基础上,各系(部)根据上级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拟订初步的教学计划方案。

5、各系(部)组织召开由行业和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和产学研合作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对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以及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论证,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相关教研室组织全体教师再次对教学计划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改。调整和修改后的教学计划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教务处。

6、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专业门类召开教学计划审定会,对各系(部)提交的教学计划进行全面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7、各系(部)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最后修改,修改后的教学计划汇同师资安排的初步计划交教务处,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执行。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实施、严格执行。凡随意更改,调整教学计划的系部,按教学事故论处。

泰职教务[2005]22